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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案教授舌战群雄胜诉?旧闻热点解读
据农商网于2024年12月06日 09时33分04秒发现,深圳禁摩案教授舌战群雄胜诉?旧闻热点,近日,一段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的行政案件庭审录像在网络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录像中,原告摩托车主王勇独自出庭应诉,熟练引用法律条文,与被告交警部门四名出庭人员展开激烈辩论。然而,网络上大量自媒体将完整录像切片,并配文“法院判决王勇教授胜诉,撤销原行政处罚”“王勇教授胜诉,现在深圳电动车都不查了”等进行传播,事实到底如何?
案件开庭时间为多年前
记者梳理发现,不少自媒体称该案发生在2024年,或称该案庭审时间是“近日”。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件发生时间为2020年9月,开庭时间为2021年。
据该负责人介绍,2020年9月11日,原告王勇在深圳市龙岗区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违法行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以下简称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以及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而王勇认为交警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等原因,先后提起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王勇的身份也被广泛关注。因王勇在庭审过程中熟练引用相关法律条文,于是不少自媒体称,王勇的身份是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或深圳法学教授。
12月5日,记者从接近深圳大学法学院人士处了解到,庭审原告王勇并非深圳大学法院教职工。据了解,诉讼时王勇的身份是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老师。
更广为流传的是,大量自媒体在传播庭审录像时称,“法院判决王勇教授胜诉,撤销原行政处罚”“王教授状告交警胜诉,不仅免予了2000元罚款,还按照主张获得了摩托车折旧费35元……”
对此,盐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原告王勇一审败诉,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已判决驳回王勇的全部诉讼请求。王勇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认定,王勇实施驾驶摩托车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龙岗交警大队对王勇作出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及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
深圳禁摩政策并未取消
此外,网络上还流传,“王勇教授胜诉,现在深圳电动车都不查了”,称王勇以一己之力改变了一座城市的交通规则。
事实上,该案中,当事人王勇是在限行道路上驾驶摩托车被罚,而非电动自行车。且记者经查询,深圳的禁摩政策并没有因王勇起诉交警部门发生变化。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作为交通管理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除了少量道路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该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
人大代表:加大禁摩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知晓率与支持率
为何2021年的旧案2024年“翻红”?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告诉记者,她也从网络上关注到了该案件,她认为案件之所以广受关注,与其关涉市民出行问题有关。
她表示,摩托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拥有占用空间更小、停放更方便等优点,成为很多人出行的选择,然而,轰鸣“炸街”、超速行驶、非法改装等影响公共权益的违规行为,也给城市居民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不仅广大市民反感,实际上也给遵纪守规的摩托车骑行者们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支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
同时,她还建议,政府部门加大“禁摩政策”宣传力度,比如通过发送短信、在合适的地方设置限行标志等,让市民及时知晓限行区域、时段等。
另外,她对此次自媒体传播不实信息表示担忧。她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自媒体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发布不实信息,特别是不能造谣传谣;有关部门也要加大治理力度,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
网友看法
1、网友不凡梦想uG:这都输了更加说明了,人定胜天。
2、网友lhy610051:被告律师及被告整个团队都被辩论得哑口无言,王教授依照法律开展辩论有理有据,为什么还会输,难道沉默就赢?
3、网友锦程旅游:执法人员违反执法程序了。这法院是咋判的!
4、网友爱满人间真情永驻:从庭审视频看,被告律师基本没有应对能力或者说给出的理由不充分或者站不住脚。原告怎么就败诉了呢?
5、网友快乐的精灵sK:根据法律法规,警方明显有违法,程序不正确。且被告方律师毫无招架之力,这样的官司都打不赢?天天讲法治,法律,依法治国。[捂脸][捂脸][捂脸][捂脸]一心想愚民,且不知,人民早已清醒。只是时机未到
6、网友进步原野0W:作为一名记者!首先要有良知。要为正义发声,为老百姓发声。别做权利的喉舌。黑白不分如何面对父母?如何教育子女?
7、网友道听途说胡言胡语:这叫最终解释权归国家单位所有!
8、网友firefly164274038:果然,他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电视剧还是保守了
9、网友布医李行天下SC:如果王勇这样都还没有胜诉,那么说明了什么?被告一问三不知,原告引经据典,滔滔不绝,这样都不胜,百姓还能相信法院吗?
10、网友胡辣汤包子:从庭审视频来说,如果赢了,给人的感觉当地法院确实遵守了法律底线,然而这个没赢,大家除了愤慨,其他也不惊讶,都已经麻木了,也都对这些强词夺理的解释见怪不怪,毕竟司法解释权在人家手里,想说啥就是啥。
11、网友乌鸡国国王109470076:支持王教授去竟选人大代表,我们把票都投给他。
12、网友自在喜鹊Lo:虽败犹荣,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已站在人民对立面,建议罢免
13、网友布衣草鞋:我从网上观看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视频(无从得知是不是经过编辑)。如果单纯从庭审现场实录来看,这判决结果一定是对“独立司法权”的亵渎!如果司法审判结果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个人观点,不带任何节奏。
14、网友A大滨哥:不能剥夺人出行的权利~这是对法律最基本的尊重~不能因为有某些人骑摩托车炸街就否定摩托车~那珠海开车故意撞人的恶性案件为什么不否定小轿车~ 一个城市的管理者在面对城市管理问题不能简单粗暴一禁了之,应合理疏导正常管理~
15、网友睿智葡萄dd:禁摩就是懒政,本质上是摩托车用车成本低……不要拿安全说事,交通行为的主体是人,不是交通工具。按照代表的逻辑,汽车一下送走30多人最先禁的是汽车……
16、网友用户8225724247662:禁摩本身就是蔑视法律法规,路权呢?
17、网友爱噜猫的小老弟:全程有理有据,而且深圳交警根本就没有权利按照法律,结果都能败诉,真的搞笑,
18、网友只要你幸福43347677:路是人民的路,为什么要禁止行驶呢?公权私用,公路私用,打着公家的旗号,干着违背人民利益的事,罪该万死[发怒]
19、网友净水器售后师傅:我说对就是对,错也是对,我说错就是错,对也是错,因为最终解释权在我这
20、网友伍仕175:原告完全是从交警执法程序不严谨的角度辩护的。而事实上他的确是违反了深圳市的禁摩规定。处罚他的事实并没有问题,所以他要求撤销处罚并没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