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网传耗资10亿的潮汕豪宅将被强拆》解读,网友有何看法?

5月13日,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于5月9日发布了一则强制拆除公告,被强拆的对象系“英之园”,称此建筑系村民陈某彪非法占用集体工业土地违建住房十余座,占地面积54.561亩。…

关于网传耗资10亿的潮汕豪宅将被强拆的热点新闻,VIP农商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了如下解读与看法。

网传耗资10亿的潮汕豪宅将被强拆

网传耗资10亿的潮汕豪宅将被强拆热点解读

据农商网于2025年05月13日 22时31分55秒发现,网传耗资10亿的潮汕豪宅将被强拆热点,大皖新闻讯近日,有网传消息称“耗资10个亿,潮汕豪宅的天花板‘英之园’将被强制拆除”一事引发关注。

5月13日,大皖新闻记者查询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于5月9日发布了一则强制拆除公告,被强拆的对象系“英之园”,称此建筑系村民陈某彪非法占用集体工业土地违建住房十余座,占地面积54.561亩。5月13日,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这件事是真实的,我们当地在处置。”当记者询问“英之园”是否如网传所说“耗资10个亿”,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公告

公告显示,“英之园”位于西胪镇西二社区,主人系原村民陈某彪,该建筑系陈某彪未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擅自占用社区集体土地建设。

经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对陈某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责令陈某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限期45日内,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的54.561亩集体工业用地上建成的老式厝五座(建筑面积合计7345.84平方米)、楼房六座(建筑面积合计2495.4平方米)、东北角近围墙一座楼房的大部分(建筑面积396.11平方米)、凉亭西面的一部分(建筑面积18.47平方米)及大门(面积40.9平方米)、大门一面的围墙(面积52.7平方米),并清理现场,同时并处罚款,陈某彪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现本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已届满。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予以公告,限陈某彪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45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完毕并清理现场。如陈某彪逾期未拆除完毕的,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英之园

5月13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公告属实,但对于强拆的具体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潮阳区西胪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属实,我们当地在处置。”当记者询问“英之园”是否如网传所说“耗资10个亿”,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见习记者 魏顺顺

编辑 张大为

网友看法

1、网友小米:建议没收,不要拆除。毕竟是财产,不要浪费!没收后,用于公益事业或公用事业。[祈祷]

2、网友画心:建的时候一个部门不出面,建好了现在说违建,这叫职务犯罪,浪费国家资源

3、网友百事特:现在社会举报管,不举报无人问,

4、网友心里有个江湖:这几栋破房子,2000~3000 万最多了

5、网友歌中找乐:看看今天的苏州园林,那个不是当年有钱人盖的私家庄园?正是这些私家庄园,把当时建筑设计、民情风俗、历史文化等等,固化成为经典,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遗产。如今,面对有审美价值和文化传承的私人建筑,应邀请有关专业人士评估,不能一拆了之!

6、网友地产雪狼:一个罚一个逮一个拆

7、网友鹏城神鹰:北京故宫的建筑是否违法希望汕头市政府部门领导也去深入研究并彻查

8、网友为养老努力:没收后可以作为公共服务场所投入使用。非要拆除吗?

9、网友粤东萱兄:建议不要拆!若一定要拆的话,先追责,原职能部门在建时为何不制止?拆掉太浪费了吧,也有点那个,找人做房东的思想工作,让其把土地上的建筑物无偿捐赠给地方政府,然后政府再按程序补齐土地变更用途手续,这样,既不浪费,又把坏事变为好事,让子孙后代多了一处现代版古建筑参观好去处!

10、网友阅史铭心:审批的时候不管,建造的时候不阻止,人家建好了,钱都投进去完了!你一句不合理就要让人家财富打水漂![抠鼻][抠鼻][抠鼻] 坏到骨头里了

11、网友万事如意:拆了好,杀一儆百,底线不容突破,先上车后补票,生米做成熟饭,都是对法律和规则的藐视和亵渎。必须让始作俑者长个教训记一辈子,如果真觉得可惜,可以拆了异地重建或平移过去。

12、网友风声152基地:54亩面积有多大,难道当初建的时候是晚上建的嘛?如果当初没有啥人“默许”,请问谁敢非法占用“54亩”工业用地建房?当初建的时候难道不用批准?

13、网友幸福明月gme:建多好的房子都没错,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就不对了。10 亿的房子都建了,干嘛不掏钱买地建设?非要占集体的土地,这房子拆的可惜了。[捂脸][捂脸][捂脸]

14、网友灿烂冰淇淋U6I:建议撤除的是败家子思想, 收回国有,用作他用。 废物还要利用呢! 更何况:设计精细 建筑精美,耗资巨大的建筑群!

15、网友智勇双全:即然违法,为什么能让建起来?己经建起来,就不必强拆。可以没收充公,强折太浪费了,不人道!

16、网友友爱精灵kO:不能拆!!!留做一所学校吧,或者是养老院,真不行的话留着做政府的办公场所也好吗!

17、网友知情达理苹果yp:在开始建时这些基层难到没有逐级上报?在违建成之后,影响大了,眼看纸包不着火了,又来拆,难道强拆这些人员不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应逐级追责。国家家没收房屋作为公用还公益用,也不浪费资产

18、网友自若柳叶kX:潮汕人不是总吹自己多团结吗?显示团结的时候到了,拆的那天几百万潮汕人都去,暴力抗法啊[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19、网友人文徽州天墨黄山:这房子一瞬间就冒出来了,弄得职能部门措手不及!

20、网友九品世界:肯定不是一夜之间建好的,应该严查当年谁主管这块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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