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抓上千只癞蛤蟆被判刑

夫妻俩水库边3天捕捉蟾蜍1006只,经认定,二人所捕捉的物种为两栖纲无尾目中华蟾蜍,为“三有”保护动物。…

记者 李自强

夫妻俩水库边3天捕捉蟾蜍1006只,经认定,二人所捕捉的物种为两栖纲无尾目中华蟾蜍,为三有保护动物。日前,黄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捕捉蟾蜍的非法狩猎刑事案,并当庭宣判,因非法狩猎罪,两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到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月11日至13日,被告人葛某与其丈夫被告人宋某,在青岛市某区某村北边水库捕捉蟾蜍。民警接到报警后,至二被告人家中现场扣押已捕捉的蟾蜍。经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物种认定,二被告人所捕捉的物种为两栖纲无尾目中华蟾蜍共计1006只,两栖纲无尾目黑斑侧褶蛙共计17只。中华蟾蜍系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经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进行价格认定,两栖纲无尾目所有种蟾蜍的基准价值为100元/只。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葛某、宋某违反狩猎法规,猎捕中华蟾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办案法官表示,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便涉嫌非法狩猎罪。因此,法官温馨提示,广大群众要遵守禁猎区、禁猎期的相应法律规定,严禁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进行狩猎,不要乱捕、滥食野生动物,切莫为了口腹之欲或经济利益触犯法律。

相关链接:三有保护动物小科普

除了人们所熟知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外,癞蛤蟆、松鼠、野鸡、啄木鸟、山斑鸠等常见的野生动物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它们虽然没被列入《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是进入了三有动物名录,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主要依据为原国家林业局发布实施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该名录上的陆生野生动物俗称三有动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三有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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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无名小卒卒:野生的就放过吧,圈养的还不够吃吗

2、网友鼠大宝0302:为啥叫蟾蜍呢?不应该是青蛙嘛?

3、网友湖南虫控:哈哈!我刚了一万只蚊子

4、网友一往无前云朵ac:好多不懂法的人[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5、网友烙拔:就这一只一百?[what]

6、网友附近的人96954:图中的叫蟾蜍???

7、网友用户风华是一指流沙:以后发违法人员公告时建议发上身份证号

8、网友琥珀121248902:应该重判!

9、网友消遣123456:都不是本地人

10、网友无疸1:现在这种东西千万不能瞎㧓,说不定就碰上法律的红线。

11、网友与爱驰行:明明是青蛙,牛蛙

12、网友梦幻雪梨pu:学法懂法的重要性体现了一角

13、网友社会84679099:我们这里晚上去河边多的很,没想到这个东西怎么值钱啊

14、网友直爽画板KK:为什么要捕蛙?

15、网友老王141349930:重判。

16、网友新人笑hh:以后发违法人员公告时建议发上身份证号

17、网友納蘭提花:法院的仁慈心[赞][赞][赞][赞][赞]

18、网友山竹视界:没有常识,罗翔说过抓19只就没事[泪奔]

19、网友ebfiucgchshbykfkc:有技术无道行

20、网友黑崎魂: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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