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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冲顶致业主身亡调查报告发布热点解读
据农商网于2025年07月11日 22时35分41秒发现,电梯冲顶致业主身亡调查报告发布热点,7月10日,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得的“昆明一电梯故障冲顶致59岁业主身亡”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电梯最后一次日常维护保养时间即案发当天。
事发时的电梯监控视频显示,在短短的55秒内,电梯轿厢从17层高速冲顶至33层,业主曾多次绝望地按压选层按钮试图自救。
涉事电梯
调查报告认定,维保单位维护保养不到位,未按规范要求对制动器进行清洁、润滑、检查,便直接填写了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机构去年出具的事故电梯检测报告结论严重失实;物业未及时解决维保单位发现的隐患问题。涉事三家单位被建议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追责15人。
55秒内电梯从17层冲顶至33层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今年2月18日晚,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9岁业主韦某与儿子在楼下玩耍。儿子一时兴起想要跳绳,父亲便上楼去取绳子。4栋总高33层,一共有三部电梯。涉事电梯为最里侧的1#货梯,由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制造,共35层34站,其中地上33层,地下2层。最后一次日常维护保养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与事发当日为同一天。
电梯监控视频记录了事发过程:20时19分49秒,电梯停靠17层并开门,韦某于19分52秒进入电梯。19分54秒按压轿厢内选层按钮,20时20分电梯关门到位开始运行。20时20分42秒,韦某靠近轿门位置仰头观察,20时20分50秒,多次按压轿厢内选层按钮,20时20分53秒,韦某左手扶轿门,右手再次按压轿厢内按钮,此时轿厢顶部有异物飘落。20时20分55秒轿厢内监控视频信号中断,监控视频黑屏,电梯轿厢高速撞击井道顶部。
悲剧就此发生,电梯悬停在33层,韦某因头部遭受重创后出血,不幸当场身亡。
事故电梯检测报告结论严重失实
对于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电梯制动器铁芯活动腔体内有遗留的金属定位销,电梯在一楼停梯制动器合闸铁芯释放时,定位销轴向端卡阻在两个制动器铁芯端面之间,导致制动器双侧铁芯不能释放到预设位置,双侧制动闸瓦不能有效贴合到制动轮毂制动面上,制动力不足以制停驱动主机,电梯对重重量大于轿厢重量,在重力作用下,对重下行牵引轿厢向上加速运行,最终导致电梯轿厢高速撞击井道顶部。
事故调查报告认为,昆明申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事故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维护保养不到位。比如在开展定期自行检查(2024年9月25日)及年度维保(2024年12月23日)时,未按规范要求对制动器铁芯(柱塞)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直接在《电梯定期自检报告》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本》上对相应的项目打“√”并签字确认。未按产品使用注意事项更换事故电梯制动器减震垫,现场勘验发现减震垫老化碎裂,阻滞铁芯柱塞顶杆复位。
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是事故电梯的检测机构。2024年10月14日出具的事故电梯检测报告结论严重失实:对“使用资料”“制动器”检测项目未开展实质性检测,直接判定为“符合”;对事故电梯检测中发现的整改项未进行整改确认,即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在对同德广场项目事故电梯自行检测过程中,由1名检测人员单独完成电梯检测工作,但在事故电梯自行检测报告的检测人员栏目签署了2人的名字。此外,该检验检测院还存在对承接的昆明市电梯检测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抽查等问题。
三家涉事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调查报告披露,云南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电梯共108台。维保单位2023年1月发现事故电梯曳引轮存在磨损,提出更换建议,云南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未处理;维保单位2021年12月发现电梯钢丝绳存在磨损,建议按照国家标准整组更换时,该物业公司仅同意更换1根钢丝绳。
涉事三家公司15人被建议追责。其中,给予昆明申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学云、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院长李子敬、云南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杰、云南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勇行政处罚,还有多名相关人员被吊销从业资格并处罚款。
此外 ,建议对昆明申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云南同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经查,未发现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3年10月,云南红河州弥勒市佛城商都一期发生一起致4死16伤的电梯坠落事故。后官方认定维保人员在对事故电梯进行年度维保时弄虚作假,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结论严重失实。
澎湃新闻记者 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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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见泥在田:物业公司每栋33层楼,每层5户,共165户,一户每月至少交200元物业费,共3万多元,支出1安保1清洁工1物业3人工资社保最多1.5万,净利润1.5万。电梯维修费又要业主另淘钱
2、网友不牵狗的孩子先死:应急管理局的也应该抓,监管明显不到位。
3、网友晨曦胖哥:这种情况必须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起不到震慑作用!
4、网友无拘无束的丽江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电梯冲顶,电梯往下掉的话,它有很多吊车啊,吊篮啊,它掉不下去,但是他要是往顶上冲上去,神仙都救不了你
5、网友吾心依旧994:电梯维保造假在全国已经很普遍,8年前曾接触过行业人,原本正常的电梯,经维修人员调整电梯控制参数等,人为出现小故障,导致电梯维修次数增加以赚取不义之财。如遇上更恶劣的维修人员可能如本文发生人员死之事件。监管机构加强查处持种企业力度,对特种作业人员维修设备出现重大事故的,终身禁入该行业,触犯法律的严惩。
6、网友宗燚:如此严重的事故!说明的问题何止是几个人的问题,人命关天的大事管理如此轻率!电梯直管单位,直管人员,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处罚!这样下去事故只能越来越多!相关管理部门压根就没考虑过如何杜绝这样的隐患!
7、网友迎风吟唱694:主要责任人不判个死刑么?
8、网友南风过客:“经查,未发现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履职到位了会存在这么严重的事故?
9、网友别具格格:这不是最后一件事,以后还会同样的事情出现,电梯维保作假还会出现,应该给物业经理及物业管理部门法人刑事定罪,才会杜绝弄虚作假
10、网友阿帮china:为什么电梯维保恶性竞争?其实就是因为该追究刑事责任的没有被追究,行政警告走过场,所有住电梯房的业主都应该警醒
11、网友无双枫叶03Y: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平白无故的失去了,而相关责任人没有一个受到刑事处罚,这处理能震慑其他公司吗,难道不知生命权大于一切吗,和口头警告有区别吗
12、网友一丝不苟饼干dQ:直接责任人应判刑坐牢!
13、网友魔法星辰601:我经常梦到自己搭乘的电梯失控往楼顶冲,每次都吓醒,想不到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离谱的事发生
14、网友惑解水风&易周:其实很简单的监管:让维保人员每次维保都拍照,全程维保视频,必须用指定记录仪拍视频
15、网友时髦风筝FV:怎样追责?一定要公布。应该判刑,故意杀人
16、网友迷失的阿军哥:相关单位法人和实控人、直接责任人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17、网友茶人话事:17层冲至33层用时55秒,这叫高速冲吗?平时坐电梯没有停的情况下基本都是一秒上一层呢
18、网友博学的橙子Qb:应该追求刑事责任,才能实现人民安全民。并追求加倍赔偿受害者损失费。
19、网友轻说弱问:这是一个血的教训!希望所有的电梯制造单位、维保单位、安全监督单位以及小区物业公司都能从中汲取教训!
20、网友亮的日常生活:上电梯是否需要戴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