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女子车厢内蹲坐被乘客砸伤 地铁担责》解读,网友有何看法?

早高峰乘地铁上班途中,时年29岁的小雅(化名)因身体不适蹲在车厢,列车在运行晃动时,另一乘客陆某摔倒并砸中小雅,致小雅受伤。小雅遂将地铁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费用共计2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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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车厢内蹲坐被乘客砸伤 地铁担责

女子车厢内蹲坐被乘客砸伤 地铁担责热点解读

据农商网于2025年11月29日 22时30分22秒发现,女子车厢内蹲坐被乘客砸伤 地铁担责热点,早高峰乘地铁上班途中,时年29岁的小雅(化名)因身体不适蹲在车厢,列车在运行晃动时,另一乘客陆某摔倒并砸中小雅,致小雅受伤。小雅遂将地铁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费用共计27.3万余元。

11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该案民事判决书中获悉,此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判决地铁公司赔偿小雅15.6万余元。

原告小雅诉称,2024年7月,她在乘坐上海地铁一号线上班途中,因身体不适蹲在车厢。行经上海火车站时,车辆急刹车,陆某倒在她身上导致她晕厥。经医疗机构诊断,小雅为腰椎骨折、腰部损伤。经鉴定评定,小雅构成10级伤残,休息期150日、营养期60日、护理期60日。原告认为,事发于早高峰时段,被告运行地铁不平稳,未控制客流,导致陆某及其他乘客无足够扶手支撑,也未对明显行为异常的陆某采取任何防护措施,放任其侵害乘客的危险发生,更未对身体不适的原告采取任何救助,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故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误工费、律师费、交通费,合计27.3万余元。

被告地铁公司辩称,本案中,原告受伤系因自身重大过失所致,被告不存在违约,理由有四点。一、被告车辆并未急刹车,事故发生时,列车仅系在正常行驶中产生了轻微晃动。除陆某外的其他乘客均未发生站立不稳的情况,更没有摔倒。二、原告受伤系自身重大过失所致。事发时原告蹲坐在地上,原告诉称其当时身体不适,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事发时陆某正抬头观察行驶路线图,未注意到蹲坐在地上的原告,导致陆某被原告绊到后意外摔倒在原告身上。同时,车厢内播报提醒乘客“列车运行,请站稳扶好”。原告不顾被告提醒,蹲坐在地上。三、被告已完成救助义务。车辆到站后,被告工作人员当即对原告实施了救助,站长呼叫了120救护车。四、被告没有义务对案外人陆某采取防护措施。陆某所患亨廷顿舞蹈症并非常见疾病,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该病症患者不能出入公共场所或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故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系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案争议焦点为,原告受伤是否系其重大过失造成。从监控视频来看,事发时系早高峰时段,车厢内乘客较多,涉案列车未出现急刹,但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一定程度晃动。原告在列车车厢内是蹲坐状态。法院认为,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在人群集中处采取蹲坐姿势会增加自身被踩踏、擦碰或砸伤的风险,但本案中,原告自身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同时,原告系被陆某摔倒后砸伤,结合当时车厢环境,原告蹲坐行为尚未达到对自身安全严重不负责任的程度,故系一般过失。

因此,法院认定原告对于伤害后果的发生有相应责任,可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酌定由被告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担30%。经法院对各项费用进行确认,认为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2.3万余元,由被告按照70%的比例承担15.6万余元。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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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一丝不苟喜鹊jew:按北方舒服的理解,没躺着就是不舒服。在拥挤车的厢内以不舒服为由蹲着,本身就涉嫌他人安全,很容易造成踩踏事故。完全可以求助让座老弱病残专座,如果未果可以用此理由,事后以此理由站不住脚。地铁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予以一二万的赔偿合理,而不因承担法律违约赔偿。

2、网友高级钢笔kXr:抗诉抗诉,法院判决丧失基本规则,地铁车厢内严禁蹲坐地上,非常容易发生踩踏和摔倒。此类事情地铁公司最多承担20%。

3、网友lyy313313:“蹲坐”?好像是一个新名词吧。蹲是蹲,坐是坐。“蹲坐”,是不是屁股着地的蹲,或则是“蹲”在地上的坐。有趣! 这不是侵害事故,而是意外事故。采用《侵权责任法》不妥。采用《意外事故法》妥当,可惜还没有。

4、网友百香果:11号线,天天早上看到一帮人蹲在地上,真的很烦,如果你真不舒服,应该下车休息,然后通知你公司,家人,而不是去给别人制造危险,这种只要稍微有个急刹车,人站不稳没有受力点那就砸一片

5、网友山上有只老虎:地铁1号线,经常莫名急刹,照道理地铁运行,铁轨没有障碍物,启动,和末端刹车,只要配合好,完全可以人工或者电脑控制,非要在中途一会给你来个急刹,你坐在位置上,如果一旦犯困睡着,人都能飞出去

6、网友上进的水滴OsO:按照这个逻辑,地铁公司有得赔了[笑哭]

7、网友呆萌呆萌的小师弟:现在很多人被公司pua的(也有可能是竞争压力) 难受也不敢请假!就像请假非常罪恶 万恶不赦一样。我曾经也有过类似的心态 就感觉十分的病态 当时年轻 根本意识不到这种思想有问题

8、网友用户6442024657952:蹲地上者主要责任,躺倒身上者次要责任,地铁公司没有责任。

9、网友不凡露珠cL:人的身体在不舒服的情况下,在动荡的车箱内,又没有座位,蹲下来是人本能反应。怎么有人胡说八道呢?

10、网友优美雪梨q6:上海地铁二号线上一位乘客蹲在上车门的侧面看手机,我上车时根本没看见那里还蹲着个人,差点让我摔倒,真不知道她有多累,在地铁上伸着腿坐在地板上式蹲着的确很讨厌由其是上下班高峰时上下人又多很容易踩到她或是拌倒别人。

11、网友四知堂之老杨:陆某没有一点责任吗?

12、网友守望者135557208:再次刷新认知

13、网友阿拉58:感觉往年没怎么碰到过,最近两个月坐了两周早高峰9号线几乎每次都能见到蹲着的年轻女生,还一次性2-3个。上海法院为什么要以南京法院为榜样。如果真是身体不舒服,我完全支持她们应该理直气壮地要求占了爱心座位的乘客让位。

14、网友沧海沧海沧:不舒服下一站下车 ,不应长时间蹲坐于地,容易被踩踏或蹩着人。

15、网友有趣的奶酪u:这种意外伤害,应由地铁车票中的保险承担。公交系统,船运系统,民航系统,均应如此。

16、网友坚定的守沪者:打心眼里看不起哪些公共场合蹲姿的人

17、网友公子世无双:图片评论

18、网友爽朗的自由冰淇淋Ha:我认为那位砸在原告身上的乘客有重大责任,理由是乘车途中未抓牢扶手导致摔倒并造成他人负伤!

19、网友正能量无奈的人生:蹲坐的人应该自负全责,人不舒服可以跟座位上的人商量呀,要不然站在你身边的只要列车晃动的稍微厉害点,肯定会摔倒,因为缺少支撑点。

20、网友成不扬-250:原告起诉地铁公司,依据的是买了地铁票,地铁公司违约了,违约纠纷;如果原告起诉另一乘客陆某,属于侵权纠纷。原告有选择权,当然选择违约举证相对容易。当然,地铁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另一乘客陆某索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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