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科长等三人跟踪偷拍局长被逮捕起诉》解读,网友有何看法?

因怀疑丁某和女下属肖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苏某和周某1商议以跟踪方式偷拍丁某以向相关部门检举。随后,通过GPS定位等方式,周某1和其弟周某2一起对时任局长丁某及女下属肖某进行跟踪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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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等三人跟踪偷拍局长被逮捕起诉

科长等三人跟踪偷拍局长被逮捕起诉热点解读

据农商网于2026年01月17日 22时31分43秒发现,科长等三人跟踪偷拍局长被逮捕起诉热点,认为局长丁某在工作上对其“不公”,科长苏某向周某1表达了不满。因怀疑丁某和女下属肖某存在“不正当关系”,苏某和周某1商议以跟踪方式偷拍丁某以向相关部门检举。随后,通过GPS定位等方式,周某1和其弟周某2一起对时任局长丁某及女下属肖某进行跟踪偷拍。在此过程中,周某1不时向科长苏某汇报局长丁某的位置情况。

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红星新闻采访获悉,其偷拍到丁某和肖某出入某生活区楼道和房间等情况,但并未拍到不正当画面。2025年10月8日和9日,周氏兄弟及科长苏某先后被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5日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25年11月6日,其被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执行逮捕。

2026年1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获悉,此案已于1月5日向青秀区人民法院移送起诉。苏某及周某1的家属亦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此案将于1月28日开庭审理。

1月16日,苏先生出具相关证据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丁某被偷拍到的画面也就是丁某和女下属肖某一同出入生活区、楼道和出租房等画面,但未拍摄到不雅的画面。“另外,据律师阅卷笔录的信息也显示,在跟踪偷拍的过程中,没有证据证明我儿子起主导作用,其只是同意别人跟踪偷拍领导并提供领导的车牌号,但没有实际参与偷拍。”苏先生称。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向青秀区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苏某系南宁老干部局党建服务科科长,其在工作期间,认为时任局长丁某对其“不公”,就向被告人周某1表达不满。因苏某怀疑丁某与同事肖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2024年12月,苏某与周某1商议以跟踪方式偷拍丁某以进行检举,后来,苏某将丁某、肖某的车辆、住址等信息告知周某1,以便周某1跟踪偷拍。

《起诉书》称,周某1随后还找到其弟周某2,二人采取暗中尾随的方式跟踪丁某。2025年4月,为了便于跟踪,周某2在网上购买GPS定位器,并将定位器轮流安装至丁某的汽车上,通过查询定位器的实时位置,获取丁某车辆的行驶路线、汽车位置的实时信息。在此过程中,周某1不时向苏某汇报丁某的位置情况。

《起诉书》显示,2025年7月,周某2在与周某1商量后,购买了3个摄像头,安装在南宁市祥宾路某生活区4栋的楼道及外围栅栏,以偷拍丁某与肖某的出入情况,周某1也将该情况汇报给了苏某。经核实,上述GPS定位器非法获取丁某的轨迹信息117条;三人非法偷拍丁某日常生活视频数量21个、照片17张。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苏某、周某1、周某2以其他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苏某和周某1的家属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此案将于1月28日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另据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获悉,丁某目前已调离南宁老干部局局长之位。关于前述跟踪、偷拍及相关检举活动后,相关被举报的工作人员的后续处理情况等,现任局长肖某某1月16日拒绝了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韦星 发自广西南宁

编辑 许媛

网友看法

1、网友快乐水滴dk:局长去女下属的出租房干什么?局长出来说说

2、网友十瓶大人:我推测这事儿必须判刑了,如果不严惩,很多人会群起效仿,领导还会有隐私吗?领导还敢找小三吗?

3、网友热情清泉7R:应该发动起人民群众的力量

4、网友茶人话事:人家干了纪委监委该干的活,应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及普通老百姓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如此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才会更有效

5、网友淡泊的海风7Jt:局长和女下属怎么处理?

6、网友一网情深149391470:侵犯公民信息刑拘?以后所有的偷拍都刑拘吗?泄露他人电话号码等都刑拘吗?

7、网友LNY001:其实遏制腐败需要给与百姓宽松的监督 因为腐败本身就是隐秘进行的 光明正大不可能搜集到证据 哪怕他跟踪获得的证据 只要是事实的 不应当认定为违法 换句话说如果党员干部身正不怕影子斜 你又何必怕别人监督

8、网友依理逆斯的愤怒1:纪委办案不是也是这样做的吗?只要没有敲诈勒索,直接向上级检举的,应该不至于犯罪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检举揭发领导的不良作风问题有何不妥?如果是党内揭发,不是和符合红红脸,出出汗,基于保护同志的精神吗?

9、网友WN若比邻:偷拍的视频照片没有散播,只是交给相关部门,这是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不构成犯罪。应予以鼓励。

10、网友潇洒人生:如果情况属实,就不能定性为侵犯个人隐私,因为违法的东西不能成为隐私。

11、网友乐观的海洋Gf:凡事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只不过这兄弟俩不专业,没有逮到关键证据而已[灵光一闪]

12、网友林零灵玲:公职人员不该接受群众监督吗?

13、网友LOOK佐罗:我敢赌百分百这个被拍的局长绝对有问题!中央都说了不管是谁都要一查到底!!人民还有没有监督的义务?!

14、网友有聲图片:那群众和职工如何起监督作用?

15、网友芡湖悠游的舟客: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6、网友直率松鼠YzL: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是很正常的问题吗?为什么就不能拍了呢,他们散布谣言了,还是对他们造成了别的影响没有?是不应该受到处罚的

17、网友无忧的原野hh:偷拍明显是犯法的。 评论区的人有没有一点法律常识?

18、网友我你他万能:“其偷拍到丁某和肖某出入某生活区楼道和房间等情况”。这个是什么情况,他俩去生活区楼道和房间干啥?那里是不是办公地点和场所?这个必须严厉打击,要不当领导束手束脚的啥也干不了,有些人专挑领导的毛病。

19、网友晴空万里:丁某,肖某呢?只是调离而已吗?还是打算说低调处理了?

20、网友独有烟草味:此招虽险,胜算却大!如果拍到了局长在出租屋里面的事情,那就是另一个结局了[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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