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的故事,从前有一个人,看见人家门口有一口大钟,就想把它偷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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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耳盗铃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人,看见人家门口有一口大钟,就想把它偷去。
可这钟太重,没法背走,他就取来一个铁锤,想敲碎后一块块偷走。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用铁椎砸钟会发出很大的声音,肯定会被人抓做的。
他转念一想:钟一响耳朵就能听见,可是如果把耳朵蒙起来,就什么都听不到了,就放心大胆砸起钟来。
于是就放手砸起钟来,一下一下,钟声响亮地传到很远的地方。
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他捉住了。
掩耳盗铃的意思
掩耳盗铃的意思是掩住自己的耳朵去偷铃铛。
比喻自欺欺人。
出自《吕氏春秋·自知》:百姓有得钟者;
欲负而走;
则钟大不可负;
以椎毁之;
钟况然有音。
恐人闻之而夺己也。
遽揜(掩)其耳。
恶人闻之;
可也;
恶己闻之;
悖也。
掩耳盗铃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掩耳盗铃这个成语告诉人们: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它不会依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就如钟的响声一样,只要人碰了它,不管是否捂住耳朵,它都是要发出声音的。
现实中,也不乏有人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以为如此,它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如果对客观存在的现实不正视、不研究,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的话,其结果只能是自食苦果。
掩耳盗铃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了坏事想让别人不知道是不可能的,做任何事情都不要自欺欺人。
那些伪造的人可以蒙蔽一段时间,但他们不能一辈子蒙蔽。
他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终究会露出马脚的。
出自《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
以锤毁之,钟况然有音。
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
”
掩耳盗铃原文翻译为:
范逃亡的时候,有个趁机偷了钟,想要背着它逃跑。
但是,这钟太了,不好背,他就打算锤砸碎以后再背。
谁知,刚砸了下,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的响声。
他怕别听到钟声,来把钟夺了,就急忙把的两只朵紧紧捂住继续敲。
害怕别听到钟的声,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的朵就以为别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注释:
范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后被晋国的智、韩、魏等贵族联合攻灭,逃往国。
得:得到。
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负:背、驮。
:跑。
则:但是。
以:。
锤(chuí):槌或棒。
“况”(huàng)然:“况”地;况,拟声词,形容钟声。
遽(jù):急速地。
《掩耳盗铃》原文为盗钟,后来“钟”演变成为“铃”,掩耳盗钟反而不常用了。
掩耳盗铃演变后的故事为:
从前有一个人,看见人家大门上挂着一个好看的铃铛,想把它偷走。
可是他知道那个铃铛只要用手一碰就会响,会被人发现。
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只要把耳朵掩起来,不就听不见了吗?很快他就掩住了自己的耳朵,伸手去偷那个铃铛。
结果手刚碰到铃铛,他就被人发现了。
掩耳盗铃所蕴含的哲理意义为:
掩耳盗铃这个典故主要是围绕着事物的客观性来讲得,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故事中的那个小偷以为把耳朵堵住铃声就会消失了,这是违背了物质的客观性,铃声是客观存在的。
世界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其存在与发展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总之一句话,世界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
掩耳盗铃的近义词为自欺欺人。
出自宋·朱熹《朱子语类》:“因说自欺欺人;曰:‘欺人也是自欺;此又是自欺之甚者。
’”
掩耳盗铃的反义词:开诚布公、待人以诚、开诚相见、襟怀坦白等。